昌吉州商务局关于注销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通告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办法》(新商规〔2021〕1号)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决定注销木垒县正阳燃料有限公司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号:油零售证书第昌010号)。
特此通告。
注销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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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属地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证书号 |
注销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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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木垒县 |
木垒县正阳燃料有限公司 |
昌吉州木垒县雀仁乡雀仁村 |
张红云 |
油零售证书第昌010号 |
企业终止 经营 |
昌吉州商务局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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