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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木发改粮罚[2025]1号)
发布日期: 2025-01-10 12:58:54 来源:昌吉州发改委粮储中心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昌粮集团木垒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地址 新疆昌吉州木垒县新户镇新沟村10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328397346818L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刘志国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木发改粮罚〔2025〕1号
处罚机关 木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违法事实 2024年12月4日,木垒县发改委在对昌粮集团木垒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县城仓库进行检查时发现,其5号垛保管账数量与货位卡、粮食质量档案登记数量不一致。其行为违反了《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九、十一条之相关规定。
处罚依据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处罚结果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1月10日
公示期限 一年
当前状态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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