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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超同志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次
阜康国有林管理局:
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解聘刘超同志阜康国有林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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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免
关于刘超同志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6 17:49:3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次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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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CJZ001/2021-000118
信息来源:
发布机构:
昌吉州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3-26
文 号:
昌州政任免〔2021〕35号
是否有效:
是
名 称:
关于刘超同志免职的通知
阜康国有林管理局:
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解聘刘超同志阜康国有林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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