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昭江 王先锋两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次
州环境保护局:
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昭江同志任州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免去王先锋同志州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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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环境保护局:
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昭江同志任州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免去王先锋同志州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