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6-07-13 |
| 文 号: | 昌州食安办(质知强州办)〔2026〕3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开展昌吉州高质量发展贡献奖(质量创新领域)评选工作的通知 | ||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州建设,激励引导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昌吉州高质量发展贡献奖(质量创新领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昌吉州高质量发展贡献奖(质量创新领域)授予在创建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推广先进质量理念、推行科学质量管理方法成效突出,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对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其分支、内设、派出等机构。
鼓励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水平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较强的中小型企业积极申报参评。
申报组织分类确定评价标准参照中国质量奖评价标准执行,参评组织包括:制造业、服务业(含非盈利组织)、工程建设行业生产经营组织,教育机构组织(仅限于小学、初中和职业技术学校组织),中小企业,一线班组(包括各领域QC小组、医院科室和专项医疗团队)。
二、奖项设置
昌吉州高质量发展贡献奖(质量创新领域)名额不超过5个组织。
三、申报条件
申报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在昌吉州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正常运营5年以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领域的组织正常运营3年以上);
(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和失信记录;
(四)实施质量发展战略,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发展理念,崇尚优秀质量文化,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以及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居全州同行业前列;
(五)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具有推广价值。
同时,鼓励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水平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较强的中小型企业积极申报。
四、申报渠道
(一)自治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二)申报组织所在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东分局,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评选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组织,在自愿的基础上,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将申报信息在本组织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组织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自治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东分局,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申报组织应当予以注明。申报组织自行选择申报渠道提交申报材料。教育机构仅限小学、初中和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院校)申报,医院科室和专项医疗团队按一线班组类别申报,非营利组织按服务业组织申报。申报材料电子版可从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站(/p134/bmwj/20260713/450919.html)下载。
(二)审核推荐。自治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东分局,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对申报组织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以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并对经审核无异议的申报组织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自治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出具审核推荐意见。
审核推荐材料(纸质版)邮寄至自治州食品安全委员会(质量和知识产权强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昌吉市健康西路与西外环交叉处,邮编:831100),电子版同步发送至913684666@qq.com,邮件标题为"推荐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审核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函、推荐名单汇总表(自制)、申报材料(申报表、证实性材料)等,接收截止时间为8月13日。
(三)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组织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申报和审核推荐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并将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组织征求有关主管部门意见后,形成昌吉州高质量发展贡献奖(质量创新领域)受理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符合有关要求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申报组织反馈《昌吉州高质量发展贡献奖(质量创新领域)申报受理结果意见反馈表》,并抄送至推荐单位。
(四)材料评审。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建立材料评审组,组织评审申报材料,形成材料评审意见,确定进入陈述答辩的申报组织名单。
(五)陈述答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建立陈述答辩评审组,组织进行陈述答辩,形成陈述答辩评审意见,确定进入现场评审的申报组织名单。
(六)现场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建立现场评审组,组织进行现场评审,形成现场评审意见,并提出昌吉州高质量发展贡献奖(质量创新领域)组织推荐对象。
(七)审议、公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昌吉州高质量发展贡献奖(质量创新领域)组织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根据需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昌吉州高质量发展贡献奖(质量创新领域)组织推荐名单,并根据评审情况形成评审报告,报送自治州食品安全委员会(质量和知识产权强州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投票产生高质量发展贡献奖(质量创新领域)获奖建议名单,在全州范围内对拟表彰对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审定、表彰。公示无异议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自治州人民政府报批审定。审定报批后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动员。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本辖区、本系统质量管理有特色、质量提升有成效的优秀组织参评。坚持国有、民营、外资企业等一视同仁,鼓励引导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等优秀中小企业参评。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审核推荐工作,科学组织、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组织开展社会公示并调查处理有关异议,遴选推荐代表本地区、本行业质量管理最高水平的组织参评。
(三)严守工作纪律。本次评选各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咨询、培训等相关活动。参与评选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坚持科学、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严禁借评选之机牟取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对象收费或变相收费、搭车收费。
联系人:张志红 王 露
联系电话:0994-2517345 13609949718 13209918777
附件:1.昌吉州高质量发展贡献奖(质量创新领域)申报表(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行业组织、中小企业).docx
2.昌吉州高质量发展贡献奖(质量创新领域)申报表(教育机构组织).docx
3.昌吉州高质量发展贡献奖(质量创新领域)申报表(一线班组).doc
自治州食品安全委员会(质量和知识产权
强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13日
上一篇: 【行政规范性文件】...
下一篇: 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