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09/2018-000023 | 信息分类: | 林业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林业局 | 发文日期: | 2018-03-11 |
| 文 号: | 昌州林字〔2018〕64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做好2018年村庄绿化工作的通知 | ||
各县市林业局:
根据州党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要求,结合自治区、自治州林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要求,经研究,现将各县市村庄绿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用三年的时间(2018-2020)完成全州527个村庄的绿化任务。2018年全州完成185个行政村的村庄绿化,其中木垒县21个,奇台县21个,吉木萨尔县20个,阜康市41个,昌吉市29个,呼图壁县18个,玛纳斯县35个。(各县市三年村庄绿化任务见附表)
二、加强领导
为圆满完成全州村庄绿化任务,州林业局成立村庄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州村庄绿化的规划编制、任务下达、技术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村庄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林业局林业科,办公室主任由朱云川同志兼任。
三、工作要求
1、要严格标准。所有村庄绿化的绿化率必须达到30%的国家验收标准。
2、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县市林业局要把村庄绿化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头等大事、重中之重,拿出具体的举措,抓紧抓好,确保任务落实。
3、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县市林业局接此通知后要立即将任务分解细化到乡镇村组,并抓好组织实施。
4、要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各县市林业局每年要建立3-5个村庄绿化的示范点,在示范点的引领带动下全面推进,三年实现所有的村庄绿化全覆盖。
5、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各县市林业局要依据本县市城乡总体规划为指导,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适地适树、分步实施。
6、要多方筹资,加大投入。各县市林业局要加协调财政资金、集体资金、社会资金等各方面的力量,多方筹措资金,加快推进村庄绿化工作。
附:昌吉州三年村庄绿化任务分解表
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局
2018年3月11日
附件:
昌吉州三年村庄绿化任务分解表
|
数量 县市 |
绿化村庄个数(绿化率30%) |
||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
|
全州合计 |
185 |
185 |
158 |
|
玛纳斯县 |
35 |
35 |
30 |
|
呼图壁县 |
18 |
18 |
15 |
|
昌吉市 |
29 |
29 |
25 |
|
阜康市 |
41 |
41 |
35 |
|
吉木萨尔县 |
20 |
20 |
17 |
|
奇台县 |
21 |
21 |
18 |
|
木垒县 |
21 |
21 |
18 |
上一篇: 对自治州十二届政协...
下一篇: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