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浪沙矿业有限公司新疆木垒县七城子矿区Ⅷ号饰面石材用流纹岩矿等2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项目报告通过审查的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1〕3号)等有关规定,新疆浪沙矿业有限公司新疆木垒县七城子矿区ⅷ号饰面石材用流纹岩矿等2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已通过审查,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告。专家审查意见等相关信息请查看昌吉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论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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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报告名称 |
审查结论 |
审查通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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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木垒新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木垒县大石头矿区ⅳ号水泥用石灰岩矿中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
通过 |
2024年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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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疆浪沙矿业有限公司新疆木垒县七城子矿区ⅷ号饰面石材用流纹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
通过 |
2024年6月9日 |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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