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信息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5-09-11 |
| 文 号: | 昌州教办发【2026】7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印发《昌吉州2026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关于印发《昌吉州2026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属各中学: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兵团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新疆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6〕290号)和自治州《关于印发<2026年昌吉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教办发〔2026〕2号)等文件精神,昌吉州教育局制定了《昌吉州2026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王勇 0994-2334025
附件:关于印发《昌吉州2026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26年6月29日
昌吉州2026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兵团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新疆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6〕290号),稳妥有序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施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公民同招,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录取规则、录取结果面向社会公布。未参加昌吉州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填报志愿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坚持学生自愿、择优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据初中学业水平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坚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达标,分批次择优录取。
(三)坚持区域均衡原则。严格落实自治区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比例不低于50%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并向薄弱初中倾斜的政策。
(四)坚持多样特色发展原则。鼓励普通高中在体育、美育、科技创新等方面形成特色,学校须明确特色发展方向和培养方案,并制定相应的招生管理办法,报州教育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
二、招生类别
普通高中招生分为单列类和普通类,单列类包括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的考生;普通类包括除单列类考生之外的所有考生。
三、招生办法
(一)第一批次招生
州直属自治区级优质高中学校(昌吉州第一中学、昌吉州第二中学),面向全州招生400人,不区分单列类与普通类。考生可在昌吉州第一中学、昌吉州第二中学两所学校中任选一所,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可以两所学校均不填报,视为放弃本批次志愿。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水平成绩均一致,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合卷),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等学科顺序,按照单科成绩择优录取(下同)。
(二)第二批次招生
招生学校包括州域内7个县市、14所普通高中,其中13所公办普通高中实行普通类与单列类分类录取,录取比例在大体相当的基础上根据同一学校两类拟录取学生最低分数之间的线差做适当调整;民办普通高中(昌吉州行知学校)按照志愿从高到低录取,不区分普通类与单列类。
1.昌吉市。考生可在昌吉州第一中学、昌吉州第二中学、昌吉州第四中学、昌吉市第一中学、昌吉市第四中学、昌吉市第九中学、昌吉州行知学校7所学校中填报7个志愿,也可放弃其中的某一志愿,按平行志愿录取。
2.木垒县。考生可同时填报昌吉州第一中学、昌吉州第二中学、木垒县中学和昌吉州行知学校四所学校,也可放弃其中的某一志愿,按平行志愿录取。
3.奇台县。考生可填报奇台县第一中学、奇台县第三中学和昌吉州行知学校三所学校,也可放弃其中的某一志愿,按平行志愿录取。
4.吉木萨尔县、阜康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考生可填报本县市普通高中和昌吉州行知学校两所学校,也可放弃其中的某一志愿,按平行志愿录取。
5.行知学校。该校属于民办学校,按照填报志愿预录取后,考生与行知学校签订入学协议书并完成缴费后视为正式录取。如正式录取人数未达到学校招生计划,不足部分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实行最低控制线,原则上不低于2026年昌吉市公办高中学校第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70%。
(三)第三批次招生
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扩大"的原则,巩固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木垒县综合高中班试点成果,采取"1+1"联合办学模式(即"1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所普通高中"),举办综合高中班;综合高中班可设在当地普通高中学校,也可设在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高中班单独设置录取批次,面向全州进行招生,不区分普通类与单列类,综合高中需单独成班,不得转入普通班级,就读期间不予转学。考生可同时填报4个志愿,按平行志愿录取。
(四)特殊类型招生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新教厅〔2023〕9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持续支持学校开展特色办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不同性格禀赋的学生多样化、个性化成长创造条件,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1.制定方案。各学校根据前期备案的特殊类型招生情况制定特长生招生方案,方案应包括招生范围、专业分类、招生人数、报名条件、招生办法、录取程序、录取规则、评委选定、监督方式等内容,明确关于特长生一经确定录取公示,不再参与正常批次录取等有关要求。招生方案需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于7月1日前报送昌吉州教育局备案。
2.规范招生。持续实施自主招生制度,支持各学校结合办学特色和校舍、师资等办学条件,自主招收在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自治区普通高中体育特色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昌吉州第四中学足球特色班,面向全区招收特长生;昌吉州第二中学篮球特色班,面向南疆四地州以外的地州(市)招收特长生;呼图壁县第一中学足球特色班,面向全州招收特长生;以上3个特色班每班招生名额不超过50人,其中男生25人、女生25人(比例可适当调整)。根据《自治州2026年教育工作要点》,支持昌吉州第四中学、昌吉市第九中学、呼图壁县第一中学设置科技特色班,各面向全州招收特长生50人。
3.录取要求。特殊类型招生实行最低分数控制线,经学校录取认定,州、县市教育局行政部门审核通过的特长生,普通高中录取时,科技类考生中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2026年本县市公办高中学校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90%;艺术类中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2026年本县市公办高中学校第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70%;体育类中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2026年本县市公办高中学校第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60%。考生在自治州及以上教育、文体、科技等部门主办的科技、体育、艺术类比赛中名列前茅或成绩特别优异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录取。
4.专业测试。各学校原则上应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7月1日-7月10日之间)组织特长生进行专业测试,确定"预录"名单(附件1)并进行公示。"预录"名单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于7月15日前报昌吉州教育局备案,实行统一录取并公示。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招生过程,积极邀请当地媒体、家长监督,畅通考生和家长举报申诉渠道,形成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执行中考加分政策
(一)优待优抚政策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政干〔2023〕306号)等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的考生,按相关政策给予照顾录取。
(二)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倾斜政策
1.向薄弱地区倾斜。服务国家乡村振兴和"稳边、固边、兴边"战略,结合木垒县辖区内无自治区级优质高中实际,昌吉州第一中学、昌吉州第二中学各划拨本校招生总计划1%以内的招生名额,面向木垒县招生。不区分类别,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这两所学校在昌吉市普通类招生分数。
2.50%的指标到校并向县域薄弱初中倾斜。昌吉州第一中学、昌吉州第二中学、昌吉州第四中学、昌吉市第一中学、奇台县第一中学、吉木萨尔县第一中学、阜康市第一中学、呼图壁县第一中学、玛纳斯县第一中学九所自治区优质校各划拨招生总计划50%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各自招生区域的初中学校并向薄弱学校倾斜。注:昌吉州第一中学、昌吉州第二中学、昌吉州第四中学、昌吉市第一中学招生区域对应昌吉市(含州直属初中)。
五、志愿填报
(一)网上填报志愿
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凭本人的准考证号和密钥,登录昌吉州中考服务平台(http://zkzy.cjzedu.cn:81/#/zmkm)填报志愿。考生登录后,应立即修改初始密码,注意保密,填报志愿后可打印志愿表留存。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及录取结果在自治区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新疆中职班录取工作结束后发布。
(二)选择报考学校
在志愿填报和规定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志愿;填报志愿时间结束后,将不能更改。各学校要及时核查学生志愿填报情况,督促未填报志愿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确保无漏报,并为不具备网上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提供场地、设备、上网等条件保障。学校和教师不得修改、干预、限制考生填报志愿,对于修改、干预、限制考生填报志愿的学校和个人,将追究学校及相关人员责任。
(三)内高班(中职班)和内初班志愿填报
报考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新疆中职班考生,以及内初班中昌吉州生源的考生均需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内初班中南疆生源和兵团生源不填报志愿。所有被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新疆中职班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经自治区统一录取后将不再参加州内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的录取。进入内地新疆高中班体检范围、未被录取的本地州生源,根据考生类型、填报志愿和学校录取分数线,由州教育局统筹空余计划安排入校。内初班学生中昌吉州生源的考生未被内高班录取的,纳入自治州普通高中录取,按照学生毕业学校所在县市普通高中分数线录取。内初班学生中昌吉州生源的考生被就读地学校普通高中录取后,在新高一注册学籍前申请回户籍地就读的,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需达到户籍地高中学校相同招生类型的录取分数线。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2026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在昌吉州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州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普通高中学校应成立由学校党组织研究确定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凡涉及到自主招生、新生招录、收费等各项工作,必须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各县市、各学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按照县市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二)严格落实"九项严禁"
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三)规范高中学籍管理
全面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新教规〔202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昌吉州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昌州教办发〔2022〕20号)规定,做好学籍注册、转接、休学、复学、退学、毕业等方面工作。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一周无故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对没有通过统一录取、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对发现违规借读的学生,要同时追究双方学校责任。民办高中就读的学生不得转入公办高中,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不得转入自治区优质高中。民办学校严重违规的停止当年招生行为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四)加强招生宣传工作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形成合理就学规划。要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坚决杜绝因宣传内容不规范不准确、宣传解读不到位而引发的社会不良影响。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及时澄清不实报道,重要情况随时报告。所有学校宣传资料必须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发布。
(五)执行申诉投诉制度
按照"阳光招生"的要求,各县市在普通高中招生的每个环节都要主动邀请纪检部门参与,及时公开招生相关信息,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各县市、各招生学校均要设立普通高中招生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的申诉、投诉要及时处理、限期答复。州教育局咨询电话:0994-2334025,监督举报电话:0994-2354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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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2026年普通高中特长生预录取花名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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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领导签字(盖章): |
纪检部门盖章: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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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名 |
中考准考证号 |
中考总分 |
术科成绩 |
身份证号码 |
性别 |
民族 |
特长分类 |
毕业学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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