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峰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0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次
自治州人民医院:
鉴于徐峰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聘任徐峰同志为自治州人民医院副院长,聘任时间自2020年9月起计算。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0日
上一篇: 关于赖万炎等三名同...
下一篇: 昌吉州人大常委会任...
自治州人民医院:
鉴于徐峰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聘任徐峰同志为自治州人民医院副院长,聘任时间自2020年9月起计算。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