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闫红梅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1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次
州教育局:
鉴于闫红梅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闫红梅同志任州教育局副局长,任职时间自2019年8月起计算。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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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教育局:
鉴于闫红梅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闫红梅同志任州教育局副局长,任职时间自2019年8月起计算。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