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舒德礼等三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次
阜康国有林管理局:
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聘任舒德礼同志为阜康国有林管理局副局长,聘期三年(2017年11月至2020年11月);
聘任王东升同志为阜康国有林管理局副局长,聘期三年(2017年11月至2020年11月);
聘任李建军同志为阜康国有林管理局副局长,聘期三年(2017年11月至2020年11月)。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0日
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聘任舒德礼同志为阜康国有林管理局副局长,聘期三年(2017年11月至2020年11月);
聘任王东升同志为阜康国有林管理局副局长,聘期三年(2017年11月至2020年11月);
聘任李建军同志为阜康国有林管理局副局长,聘期三年(2017年11月至2020年11月)。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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