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公安局:
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高志明同志任州公安局调研员;
郑延东同志任州公安局警卫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刘生林同志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
马国鹏同志任州公安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7年7月4日
州公安局:
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高志明同志任州公安局调研员;
郑延东同志任州公安局警卫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刘生林同志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
马国鹏同志任州公安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