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冯福元同志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8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次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经自治州十四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解聘冯福元同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日
抄送:州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协,州纪检委,州党委组织部、编委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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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经自治州十四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解聘冯福元同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日
抄送:州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协,州纪检委,州党委组织部、编委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