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刚虎等三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次
州一中:
经自治州十四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聘任李刚虎同志为州一中副校长,聘期三年(2015年7月至2018年7月);
聘任马俊同志为州一中副校长,聘期三年(2015年7月至2018年7月);
聘任史凤莲同志为州一中副校长,聘期三年(2015年7月至2018年7月)。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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