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15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5日--6月22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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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准东采油厂2026年更新补钻工程 | 位于火烧山油田、北三台油田北31井区和沙南油田沙102井区,隶属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和阜康市辖区。 |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项目拟新建采油井1口,注水井4口,均为三开直井,全部采用水基钻井液。其中B2027A采油井和B2016A注水井位于北三台油田北31井区,设计井深分别为2125m和2160m;H1389A注水井和H2428A注水井位于火烧山油田,设计井深分别为1686m和1713m;沙102A注水井位于沙南油田沙102井区,设计井深2381m。项目实施后预计增加注水量133m3/d,增加油量3.5t/d。项目新建采油井场1座,注水井场4座,新建单井出油管线450m,单井注水管线2.21km,每个井场设置生活营地1座。项目主体工程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采油工程和注水工程,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及依托工程。本项目钻井周期累计190天。项目总投资1941.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2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6.5%。 | (一)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从生态保护角度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通过统筹利用现有道路、严控作业带宽度,减少工程临时占地造成的不利影响。项目在选址、施工作业时,尽量避开植被覆盖度较高的区域,避免破坏野生保护植物。合理制定施工计划;控制井场占地面积,管道施工严格限定作业范围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作业方式;加强施工期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猎杀野生保护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好施工场地的恢复工作,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以利于植被自然恢复。运营期加强设备日常运维与巡检,及时排查并处置环境风险隐患。项目服役期满后,应拆除地面设施、清理井场、采取安全措施处置报废管线,严格按照《废弃井封井回填技术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0〕72号)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开展固井、封井工作,防范次生风险和防止污染。参照《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7—2018),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全面落实井场、道路等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各项要求,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地貌。落实《报告书》要求,强化防风固沙、预防水土流失、恢复生态环境措施。项目占地应依法取得相关手续,对占用土地进行补偿和生态恢复,相关手续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运输车辆低速慢行,易起尘物料在运输、存放时加盖遮盖物,最大限度防止扬尘扩散;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前须完成编码登记,同时建立车辆管理台账。施工期井场边界柴油发电机烟气、施工扬尘等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试油过程中伴生气经管线密闭集输至北三台联合站处理。试油期井场边界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浓度限值要求。硫化氢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浓度限值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洗井废水、废压裂返排液等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火烧山油田更新井的井下作业废水及采出水拉运至火烧山联合站处理;北三台油田更新井的井下作业废水拉运至北三台联合站处理;沙南油田井下作业废水拉运至沙南注水转油站处理,水质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陆上油气田采出水地下注入环境保护技术规范》(SY/T7784-2024)标准后回注油藏,不外排;钻井采用下套管注水泥固井的完井方式进行水泥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地层和水层,避免地下水环境污染;生活营地设置临时防渗收集池用于收集生活污水,火烧山油田作业区生活污水收集后拉运至五彩湾污水处理厂;北三台北31井区作业区和沙南沙102井区作业区的生活污水收集后拉运至吉木萨尔县污水处理厂。运营期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钻井柴油罐区、油水罐区、放喷池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减振及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钻井期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分离出的水基钻井岩屑暂存于岩屑储罐中,经处理后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标准限值后优先综合利用。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检修和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火烧山油田危险废物暂存于火烧山危废贮存点;沙南油田、北三台油田危险废物暂存至沙南作业区危废暂存点。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火烧山油田定期拉运至火烧山固废堆存场进行填埋处理;北三台油田北31井区、沙南油田沙102井区定期拉运至吉木萨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岗位责任制;修编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重点区域的防渗措施,按照标准建立地下水、土壤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定期开展监测,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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